老竇想煲貓頭鷹湯女兒力阻
兩貓頭鷹現一死一絕食5日
2012-04-18 10:47:42 廣州日報
文/圖記者黎亮
市民鍾小姐這幾天很糾結,她的父親前幾日從粵北遊玩回來,
竟然買回兩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——貓頭鷹,想用來煲湯,在鍾小姐一再勸阻下,
一隻貓頭鷹總算逃過一劫,但另一隻不久後就死亡。
鍾小姐想將貓頭鷹放生,又不知道該去哪裡放,想自己照顧,目前貓頭鷹已經五日未進食,
想送到政府部門,又怕自己構成違法被追究責任。
記者準備替鍾小姐將貓頭鷹送往野生動物救護中心。省野生動物保護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
不光販賣國家保護動物違法,就是買國家保護動物也違法。
幾十元就買回國家保護動物
“真擔心,它已經五天沒進食飲水了。”記者昨天在鍾小姐家看到被她解救的貓頭鷹,
小貓頭鷹大概有三個拳頭大小,背部呈棕色,腹部棕白相間,腦袋圓圓的,兩隻大大的眼睛黃黑相間,
十分有神地盯著來人,非常可愛,雖然已經五天沒有吃東西,小貓頭鷹還是“龍精虎猛”,
在籠子裡撲上撲下。
鍾小姐告訴記者,自己父親前幾天從粵北(清遠英德)遊玩回來,帶回兩個小米袋,
打開袋子滾出兩隻小貓頭鷹,“一隻很有神的眼睛,圓滾滾地看著人;
另外一隻奄奄一息,沒過一個小時就死了。”
鍾小姐說,自己當時就對父親大叫,這不是國家二級受保護動物嗎,怎麼能買到這了?
這是犯法的!在她的“施壓”下,父親無奈地將貓頭鷹給了她。
鍾小姐本來想將貓頭鷹放生,“但在城市放生不切實際。
”她試著給小貓頭鷹餵肉餵水,貓頭鷹也不吃,“看著這只可憐巴巴的小貓頭鷹,不知道怎麼辦才好?”
鍾小姐說,父親買這貓頭鷹才花70元,是在大路邊買的,
在粵北地區到處都能找到賣貓頭鷹的。
“希望能堵住售賣的源頭。 ”
太虛弱不宜放生可先送救護站
廣東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市民如果解救類似野生動物,
第一選擇應該是放生,但如果找不到合適的放生地點,
或者動物已數日沒有進食,比較虛弱,則可以將其送往野生動物救護中心,
畢竟野生動物不同家禽寵物,要自己照顧頗有難度。
廣東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的地址是天河區漁西路139號。
對於民間流傳的貓頭鷹有各種滋補藥用作用,都未經過科學論證。
昨日,記者將貓頭鷹送到救護中心,
經過鑑定,確定該貓頭鷹學名為“鷹梟”,“是貓頭鷹裡最不像貓頭鷹的品種。”
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
每年春夏之交,市民送貓頭鷹的案例就特別多,
“因為大風天氣,很多在樹上的貓頭鷹被吹下來,市民撿到就送我們這裡了。”
以上轉貼自
http://eat.gd.sina.com.cn/news/2012-04-18/46812_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