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竇想煲貓頭鷹湯女兒力阻

  兩貓頭鷹現一死一絕食5日  

2012-04-18 10:47:42 廣州日報

  文/圖記者黎亮

  市民鍾小姐這幾天很糾結,她的父親前幾日從粵北遊玩回來,

竟然買回兩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——貓頭鷹,想用來煲湯,在鍾小姐一再勸阻下,

一隻貓頭鷹總算逃過一劫,但另一隻不久後就死亡。

鍾小姐想將貓頭鷹放生,又不知道該去哪裡放,想自己照顧,目前貓頭鷹已經五日未進食,

想送到政府部門,又怕自己構成違法被追究責任。

記者準備替鍾小姐將貓頭鷹送往野生動物救護中心。省野生動物保護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

不光販賣國家保護動物違法,就是買國家保護動物也違法。

  幾十元就買回國家保護動物

  “真擔心,它已經五天沒進食飲水了。”記者昨天在鍾小姐家看到被她解救的貓頭鷹,

小貓頭鷹大概有三個拳頭大小,背部呈棕色,腹部棕白相間,腦袋圓圓的,兩隻大大的眼睛黃黑相間,

十分有神地盯著來人,非常可愛,雖然已經五天沒有吃東西,小貓頭鷹還是“龍精虎猛”,

在籠子裡撲上撲下。

  鍾小姐告訴記者,自己父親前幾天從粵北(清遠英德)遊玩回來,帶回兩個小米袋,

打開袋子滾出兩隻小貓頭鷹,“一隻很有神的眼睛,圓滾滾地看著人;

另外一隻奄奄一息,沒過一個小時就死了。” 

  鍾小姐說,自己當時就對父親大叫,這不是國家二級受保護動物嗎,怎麼能買到這了?

這是犯法的!在她的“施壓”下,父親無奈地將貓頭鷹給了她。

  鍾小姐本來想將貓頭鷹放生,“但在城市放生不切實際。

”她試著給小貓頭鷹餵肉餵水,貓頭鷹也不吃,“看著這只可憐巴巴的小貓頭鷹,不知道怎麼辦才好?”

  鍾小姐說,父親買這貓頭鷹才花70元,是在大路邊買的,

在粵北地區到處都能找到賣貓頭鷹的。

“希望能堵住售賣的源頭。 ”


 

太虛弱不宜放生可先送救護站

 

  廣東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市民如果解救類似野生動物,

第一選擇應該是放生,但如果找不到合適的放生地點,

或者動物已數日沒有進食,比較虛弱,則可以將其送往野生動物救護中心,

畢竟野生動物不同家禽寵物,要自己照顧頗有難度。

廣東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的地址是天河區漁西路139號。 

 

  對於民間流傳的貓頭鷹有各種滋補藥用作用,都未經過科學論證。

 

  昨日,記者將貓頭鷹送到救護中心,

經過鑑定,確定該貓頭鷹學名為“鷹梟”,“是貓頭鷹裡最不像貓頭鷹的品種。”

 

  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

每年春夏之交,市民送貓頭鷹的案例就特別多,

“因為大風天氣,很多在樹上的貓頭鷹被吹下來,市民撿到就送我們這裡了。”


以上轉貼自

http://eat.gd.sina.com.cn/news/2012-04-18/46812_2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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