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有點長..但是是一篇值得大家關注的議題與內容...
日期 2007-08-14 08:40:48
以前反對人們穿著皮毛的動物保育團體,經常高舉一個標語:
“我很冷,因為你穿著我的皮毛!”
尤其在服裝秀的場合,觀眾正驚歎設計師的高超技藝,
模特兒走在伸展臺上,婀娜多姿地炫耀著各式皮毛的光澤及斑紋,
來這麼一句叫喊,真的讓人很難下得了台。
在過去10年間,全球的消費者已逐漸領悟到,
任何皮毛衣飾的製造過程中,都隱含著巨大的殘酷行為。
因而皮毛貿易極劇緊縮,各地養殖場中供制皮毛的動物,
也從5千萬隻減少到3千萬隻。
但服裝界,沒多久後又健忘起來,開始在皮毛上做起文章,
這時,便有勞動物保育界再把“我很冷,你穿著我的皮毛!”
的標語扛出來,提醒眾人,一身皮毛或許令人溫暖美麗,
但是目前仍有數以百萬計的動物,正關在養殖場中生不如死,
或是身陷獸夾生死未蔔。
或許,很多人或許會想,
只要不穿一些稀奇古怪的動物之皮毛,牛、豬、羊被宰後,
反正皮毛不用也是浪費,使用這些動物的皮毛,
在道德上應該不受譴責吧?
因此,很多吃素的人,還繼續利用牛、豬、羊的皮毛。
最近一兩年,動物保育團體告訴大家,其實並無所謂“正確的皮毛”,
只要是出自動物的皮毛,除非它們是自然病死,
細究皮毛產生的經過,都是充滿哀嚎與血跡的。
時裝界以為,假使皮毛來自動物養殖場,
譬如貂、狐狸、栗鼠、河鼠及浣熊等,就不應受到譴責,
養殖場畢竟提供了75%以上的皮毛。
錯了,我們拿貂>為例,它體型與一隻家貓相當,
在養殖場裡被關在大約一隻大皮箱那樣的體積空間中,
僅勉強能夠走幾步,完全談不上展現任何自然的行為。
野生的貂>和狐狸>,都是行為模式複雜的掠食動物。
的活動地域超過3平方公里,它們大部份時間沿著水岸生活,
腳趾間有不完全蹼可以游泳。
多半是小家庭團體,
則以遊蕩到出生地數百公里之外而聞名。
在養殖場裡的貂與狐狸,有一半會出現嚴重的刻板行為>,
不斷重複地搖頭晃腦,像療養院中某些精神失常的病患。
曾有研究報告說,養殖場中10%至20%的母狐狸會吃掉自己的小孩,
因為籠子之間距離太近導致狐狸之間的干擾,
或是來自養殖人員的干預,使它們容易受驚發狂。
一般人或許不穿昂貴皮草,那麼牛皮>如何?有沒有真正想想,
要多少只牛的皮,才能做得來你家那張舒適優雅的牛皮沙發?
事實上,養牛業者55%以上的收入都來自於販售牛皮,
而一隻牛要能夠長到1000至1200磅被宰,
中間必須吞食下許多從來都不是它能夠而且應該吃的飼料,
譬如骨粉(也就是其它動物的遺骸榨成的)、大量穀物甚至包括踞木屑。
並不是如同我們想像的,牛群們在牧場上悠閒地吃鮮草,
然後經過無痛的宰殺,牛肉成為我們的食物,牛皮供人類製作各式用品。
拿乳牛>來講,為保持乳汁全年供應,養殖場便讓母牛不停地受孕,
有的還注射荷爾蒙讓它們乳汁豐沛。
母牛生下小牛,幾天後被迫母子分離,小牛注射生長激素快快長大,
加入不停受孕、全年供乳的母牛生產行列,
公牛則被帶到狹小、陰暗的匣籠內,十六周後被宰殺,
成為餐廳菜單上的小牛肉,
宰殺前,通常這些小公牛已跛腳或生病到無法走路。
因為動物保育界的努力,如貂或狐狸的養殖,
在歐洲一些國家有顯著的變化。
譬如奧地利>政府規定不准用籠子養貂,必須給它們游泳的場所,
皮毛業者由於無利可圖,紛紛解散;
後來德國>有幾個州的立法也比照跟進。
政府已宣佈,到2008年將全面禁止狐狸及栗鼠養殖場;
在2000年生效的法律,已漸使狐狸養殖場無利潤可圖。
可惜的是,
全球最大的皮毛出口國丹麥>,
至今仍保持每年出口超過1千萬隻動物皮毛的記錄,
是第二大出口國,仍有每年超過3百萬隻的記錄;
這兩個國家尚無改善的計畫。
而美國>與俄國>每年也出口各約250萬隻動物的皮毛。
以上轉貼自
http://www.vegefoods.com.tw/modules/news/print.php?storyid=660